朱士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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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5年秋,我調到兩淮鹽業(yè)戰(zhàn)線上工作,經歷了從侵華日軍投降后接管鹽場、搶運食鹽、恢復生產的階段和解放戰(zhàn)爭堅守鹽場斗爭的階段。茲就回憶所及,略述幾點如下:
一、日寇統(tǒng)治下的兩淮鹽場
日軍發(fā)動侵華戰(zhàn)爭后,淮北鹽場及其鹽民備受蹂躪。1938年夏,日軍在海上數次進攻連云港未能得逞,1939年春,又以兵艦、炮艇,從海上攻進灌河口,占領淮北鹽的集散、轉運地的燕尾港和陳家港,接著整個淮北鹽場陷入敵手。日軍占領鹽場后,燒殺淫掠,到處一片凄慘景象。原來站在鹽民頭上刮削盤剝鹽民的國民黨軍政人員,經營鹽灘的公司、鹽商老板早已席卷平日搜刮到的大量資財,逃之夭夭。全場鹽民生計斷絕,掙扎在饑餓線上,以鹽蒿種、小蟹充饑。日軍侵入鹽場,大肆搶劫存鹽,每天都有四、五千噸的貨輪,滿載原鹽,作為他們的“戰(zhàn)利品”裝運回國,不久,就把鹽場存鹽搶劫一空。1939年秋天,鹽場遭受大潮襲擊,多年失修的破堤荒灘,支離破碎,經不起狂風巨浪,一夕之間,全堤潰決,一丈多高的巨浪,夾著暴雨,鋪天蓋地傾瀉而來,沒有事先逃走的鹽民,悉數為海水吞沒,含恨死去。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這次大潮喪生者達1600多人。有些鹽圩,家家戶戶,大大小小無一幸免。潮后堤倒屋塌,河道淤塞,鹽灘荒廢,尸橫遍野,慘不忍睹。事先逃出或能獲救得以幸存者,僅剩1200多戶,約6000多人,走投無路。就在這個時候,打著 “東亞共榮圈”的旗號,以“慈善”面目出現的日本銀行資本家組織了一個日本“華中鹽業(yè)有限公司”乘機插手進來,以貸款資助為名,利用鹽民賤價和無償的勞動,修繕鹽灘,疏通河道,重新恢復生產,對生產出來的原鹽,日軍實行“軍管理”,搶先運回日本,剩下的一部分,由敵偽鹽務機關收購,高價在國內銷售。據幾筆不完全的統(tǒng)計,日寇從侵入鹽場到投降為止,運走的原鹽達2000多萬擔,加之鹽商利用原鹽市場供不應求的狀況,囤積居奇,促使鹽價一日數漲,人民叫苦不迭。日本“華中鹽業(yè)有限公司”吹噓的貸款資助,實際是一句空話。他的所謂“軍管理”,實質上是以掠奪為目的,一部分以低價收買,一部分借口“東亞共榮”的需要,無價征購,分文不付。這樣就弄得鹽灘無法修理,工具無款添置,產鹽機構遭破壞,原鹽產量大大下降。原來的一些公司也無法繼續(xù)經營。原濟南場的幾個公司將大部分股票轉賣給漢奸丁敬臣,該場遂成為日偽和漢奸的資產。在日偽統(tǒng)治下,鹽民生活更加凄苦,“灶糧”、“擔頭費”經常欠發(fā),生計難以維持,生命亦無保障,不少鹽民離開鹽灘,逃到農村去謀生。剩下來的鹽民,在敵偽鐵蹄蹂躪下,處在暗無天日的境地。
二、抗日根據地鹽業(yè)的興發(fā)
1940年,蘇北反磨擦斗爭取得勝利,蘇中小鹽區(qū)為我所控制。同時,八路軍南下,淮海、鹽阜兩地抗日民主政權已經建立了鹽務機構,成立了人民的淮南鹽務管理局,派選得力干部到鹽務部門去開展工作。陳國棟、陳誠中、金遜等同志都是早期的鹽務局長??谷彰裰髡嗖扇×朔鲋残←}生產,疏通運輸渠道,整頓稅收管理等措施,對貧苦鹽民發(fā)放貸款,使其能購買柴草,添置生產工具,迅速恢復生產。在銷鹽和稅收政策上,實行公營為主,公私兼營,允許外地鹽商入境購鹽,保護其合法利潤。在稅收上,實行就場征收,稅不重征,凡在鹽區(qū)已經納過稅的,經過我各根據地就一概不交稅,這與國民黨統(tǒng)治區(qū)關卡林立,每經一地要交納一次稅款的情況相比,大不一樣。當時,蘇北與蘇南、淮南等根據地已相通聯,政府亦從鹽稅收入中解決了一部分軍需費用。
在鹽阜地區(qū),八路軍在阜寧縣海邊,利用被海水淹沒的荒灘,招收淮河以北逃亡出來的鹽民,鋪設新灘,開發(fā)鹽業(yè),成立了蘇北鹽務管理局,以后改為鹽阜鹽務管理局,蘇煥青、李秉鈞等同志先后任鹽管局長。建設鹽灘的方針是:公營與私營同時并舉,除公營企業(yè)投資建灘外,鼓勵私人投資,民辦公助。資金有困難的,政府給予貸款,或預付鹽款,解決資金問題。從試鋪兩份灘開始,當年即產鹽兩千余擔,鹽業(yè)資本家見有利可圖,紛紛集資鋪灘。蘇北鹽務管理局除領導新灘鹽場以外,還管理鹽城、阜寧沿海一帶的小鹽場。新灘鹽場發(fā)展迅速,到1945年,鋪灘已達342份,經過整頓為220份,產量達到年產30萬擔左右,為政府增加一筆較大的財政收入。同時,以鹽為交換品,換回根據地需要的槍枝彈藥、布匹、藥品、機器等物資,有力地支援了戰(zhàn)爭和根據地建設。
在“公私兩利”、“勞資兩利”的政策原則下,新灘鹽工工資有了較大的提高。鹽工的日工資,全勞動力折合糧食10至15斤,半勞動力6至8斤,一戶兩個半勞動力,每月收入700至800斤,雖不豐裕,但已能吃飽穿暖,同過去國民黨、日偽統(tǒng)治下苛捐雜稅、敲榨勒索、克扣拖欠的狀況相比較,有著天壤之別。鹽民們生活安定,收入有保障。過去那種啼饑號寒,賣兒鬻女的慘景終于結束了。在這段時間內,也曾經有少數資方藉口開支拮據,承襲舊鹽商故技,克扣欠發(fā)鹽民糧食,在人民政府領導下,按照合理處理勞資關系的原則,領導鹽民與資方說理,資方承認理虧,一次算還三個月的欠糧,鹽民亦勤奮生產,使資方增加正當收益。
人民政府關心鹽區(qū)人民,運進各種材料,改善鹽民居住和飲水條件。還設立醫(yī)療機構,為鹽民治療疾病,舉辦冬學和開展業(yè)余文娛活動。對鹽民進行形勢、階級教育,鹽民政治覺悟提高。1944年夏,鹽民中的先進分子朱朝山、龔士杰等同志光榮地參加了共產黨,在鹽區(qū)建立了第一個中共支部。不久,黨員發(fā)展到10余人。黨支部成為領導鹽民進行抗日斗爭和生產建設的核心,為發(fā)展生產,支援戰(zhàn)爭,發(fā)揮了很大作用。
蘇北根據地的兩塊鹽業(yè)基地在政府扶持下,日益繁榮興盛。但是,根據地的軍民,一刻也沒有忘懷處在水深火熱中的敵占區(qū)鹽場的人民。1943年5月,在上級部署下,我新四軍三師由副師長張愛萍同志親自率領精悍部隊攻打陳家港,戰(zhàn)斗一打響,我軍英勇沖殺,日軍乘汽艇逃走。我全殲偽稅警兩個大隊,俘偽軍400多人。敵遺下食鹽40多萬擔,我軍即發(fā)動周圍群眾搶運。
這次我軍是偵察性進攻,證明敵偽是虛弱的,鹽區(qū)是可以攻克的。我部隊勝利完成任務后,即主動撤出陳家港。1945年8月,日寇宣布無條件投降,我三師八十六團二次收復陳家港,乘勝渡過灌河,收復了張圩坨以東的全部鹽場,除臺南、臺北兩場外,淮北鹽場絕大部分宣告解放。從此,鹽民從日偽鐵蹄蹂躪下獲得了新生。
三、兩淮鹽務管理局的建立
日軍投降后,隨著淮北鹽場的解放,兩淮鹽場已基本為我所控制。為加強鹽務工作的領導,蘇皖邊區(qū)政府成立時,決定在財政廳之下設立兩淮鹽務管理總局,局長陳易、副局長孫篤生、盧鈍根,負責管理原鹽生產、運銷、稅收事宜。總局以下,在產鹽區(qū)設立淮南鹽務管理局,總局駐淮北鹽場總辦事處和淮南、泗洪、宿遷、寶應、淮陰等6個運銷局。不久在銷區(qū)撤銷了各地運銷局,在淮陰王營鎮(zhèn)設立“華中食鹽運銷公司”,統(tǒng)一管理運銷事宜,其分支機構,從解放區(qū)的大城鎮(zhèn)一直擴展到蔣管區(qū)的邊沿。
兩淮鹽務總局的工作重點放在新解放的淮北鹽場,主要任務:建立鹽場社會秩序,迅速恢復生產,大力搶運存鹽?;幢丙}場解放不久,華中局組織部委派馮二郎(現名劉平若)同志為兩淮鹽務管理總局駐淮北鹽場總辦事處主任,率領華中建設大學60多名學員,到陳家港進行接管工作,留三師八十六團部隊防守鹽場。以后正式建立淮北鹽務管理局,林夢非、吳健先任正副局長。人民鹽政人員深入鹽區(qū),訪貧問苦,對鹽民發(fā)放救濟糧食,以工代賑,對貧苦無勞動力的鹽民給予救濟。醫(yī)療隊下鹽圩,為鹽民治療疾病。同時,撥出款項修理圩堤,整治鹽灘,購置工具,引進潮水,準備來年的春曬。全場鹽民如久旱得雨,喜慶翻身解放,衷心擁護共產黨和人民政府,生產積極性高漲。第二年,全淮北鹽場奪得了多年不遇的豐產。我鹽務機關認真貫徹人民政府對鹽商的各項政策,沒收敵偽鹽灘和存鹽及投敵股東的股權,保護其他股東的權益。由于在敵偽統(tǒng)治下,許多公司鹽商及其管理人員逃散在外,鹽場生產由公營蘇北鹽墾公司、中正圩務總所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經營,依靠鹽民和原有職工搞好經營,使久經破壞的生產秩序很快得到恢復,生產蒸蒸日上。隨著生產的提高,鹽民收入、社會福利事業(yè)也有很大改善,鹽區(qū)呈現欣欣向榮景象。
在運銷戰(zhàn)線上,動員各種運輸工具,抓緊搶運存鹽。除船運以外,還動員了大批牛、馬車、人力小推車,到陳家港、堆溝、徐圩等存鹽坨地日夜搬運,從1945年10月到1946年1月,共運出原鹽10萬噸。蘇中、鹽阜小鹽區(qū)因為政府連年采取扶持生產,疏通運輸渠道等措施,生產有所發(fā)展,銷售興旺,稅收平穩(wěn)。當時,兩淮鹽業(yè)的收入,僅次于工商貿易稅,居蘇皖邊區(qū)政府財政收入的第二位。為根據地建設和粉碎國民黨對蘇皖解放區(qū)的經濟封鎖和軍事進攻,從經濟上提供了一定的支援,也為下一步堅守鹽場的斗爭,打下了強固的基礎。
四、解放戰(zhàn)爭中堅守鹽場的斗爭
1946年秋,國民黨反動派撕毀“雙十協(xié)定”,大舉向解放區(qū)進攻,全面內戰(zhàn)爆發(fā)。在黨中央戰(zhàn)略指揮下,我讓出城市,占據鄉(xiāng)村,開展人民戰(zhàn)爭,與敵長期周旋。國民黨軍進占淮陰、漣水后,駐連云港、響水口之敵瘋狂地向淮北鹽場推進。灌西鹽場為敵所占,并準備進攻淮北鹽場重鎮(zhèn)-陳家港,妄圖將我逐出鹽場,實現其獨占淮北,掠奪原鹽,為其發(fā)動反革命內戰(zhàn)服務。原鹽關系到民食軍需,淮北鹽場地處對敵斗爭前線,海防前哨,具有一定的戰(zhàn)略意義。針對這一情況,華中局和蘇皖邊區(qū)政府權衡利弊,斷然作出堅守鹽場的決策,將兩淮鹽務總局撤出蘇北,淮北、淮南、鹽阜三鹽務局留駐鹽場就地堅持斗爭。淮北鹽產集中,與敵保安旅、偽鹽警隊隔河對峙,是堅持斗爭的重點。為加強斗爭,華中局決定成立中共淮北鹽特委、淮北鹽務局,統(tǒng)一領導鹽區(qū)黨、行政、軍事、稅收、企業(yè)等全面工作,直屬華中局、蘇皖邊區(qū)政府領導(以后改為華中工委、行署),將鹽區(qū)原有鹽警部隊擴建為一個團的建制,直屬華中軍區(qū)領導。任命杜李同志為淮北鹽特委書記,孫篤生同志為淮北鹽務局局長。華中局交給鹽場特委的任務是:堅守灌東鹽場,依靠群眾,發(fā)動人民戰(zhàn)爭,積蓄力量,伺機打擊敵人,在統(tǒng)一部署下配合兄弟部隊向北反攻,解放全鹽場。在上級領導下,中共淮北鹽特委和淮北鹽務局迅速將特委、鹽務局機關各部門,區(qū)鄉(xiāng)鎮(zhèn)等黨、政、企業(yè)機構組建完成,充實了領導力量,在黨的一元化領導下統(tǒng)一步調,將各項工作轉入以軍事斗爭為中心,生產運銷為重點的軌道。不久,上級又決定,在淮北鹽特委、鹽務局基礎上,建立兩淮鹽特委和兩淮鹽務局,將淮北、淮南、鹽阜三鹽局統(tǒng)一由兩淮鹽特委和兩淮鹽務局領導。任命杜李同志為書記兼局長,孫篤生、陳誠中為副局長。以淮北鹽場為斗爭前哨,與敵人展開了反復爭奪拉鋸的斗爭。
為了堅持鹽場斗爭,必須依靠人民,扎根在鹽場群眾之中。鹽區(qū)人民剛從敵偽魔掌下解放出來,開始擺脫了苦難的生活,聽到過去騎在他們頭上的敵偽徐繼泰、馬洪亮又打著國軍的旗號,要重新占領鹽場,無不深惡痛絕。為了把鹽民發(fā)動起來,中共淮北鹽特委在鹽民中反復進行了形勢教育和階級教育,盤民思想覺悟得到提高,深深感到要想維護自己取得的勝利果實,必須建立自己的組織。在各級黨政的領導下,各種群眾團體紛紛建立了起來。1947年3月,灌東、新灘兩場都建立了“灶民聯合會”、碼頭工會等群眾組織。此外,每個鄉(xiāng)都成立了民兵組織,從中挑選年青精干的人組成 “民兵基干隊”,每個鄉(xiāng)有二、三十條槍。平時民兵站崗放哨,盤查行人,遇有敵情時配合鹽區(qū)部隊,參與作戰(zhàn),打擊敵人。敵人侵占陳家港后,曾妄想到鹽區(qū)建立偽政權,威脅鹽區(qū)干部搞自首活動,但懾于民兵的威力,不敢貿然下圩,這一陰謀遭到破產。民兵除巡邏放哨之外,還積極主動地打擊敵人。武工隊配合部隊深入敵占區(qū),開展機動靈活的游擊戰(zhàn),消滅敵人零星力量。還經常到敵據點附近張貼標語、漫畫,鼓舞人民斗志,動搖敵人軍心。1948年8月,為配合主力部隊解放陳家港的戰(zhàn)斗中,民兵和擔架隊都參加作戰(zhàn),婦女、老人、兒童也自愿參加后勤工作。民兵在配合作戰(zhàn)中,還活捉了惡貫滿盈的敵大隊長殷及人。
堅持鹽場斗爭,除充分發(fā)動群眾依靠群眾之外,還要有一支能戰(zhàn)斗的鹽區(qū)主力部隊。鹽區(qū)原有三師留下的兩個連,加上從濱??傟爠澾^來的一部分,又從機關勤雜、干校學員及陳家港、灌東民兵獨立大隊中抽來的一部分,逐步擴展到700人左右,組成一個團的建制,并充實了機槍、迫擊炮等火力裝備。部隊組建起來之后,加強領導力量,積極進行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。由于大部分戰(zhàn)士都是新參軍的貧苦農民和鹽民子弟,他們在舊社會苦大仇深,通過回憶對比、訴苦等教育活動,階級覺悟大大提高,對階級敵人具有強烈的仇恨心,戰(zhàn)斗意志高昂。除訓練演習外,還經常把部隊輪流調往敵占區(qū)附近,在同敵人進行斗爭中得到鍛煉。
1947年1月,連云港、新浦等地偽鹽警部隊丁國清部,集結3000多人,配備汽艇、機槍、大炮向我陳家港進攻。當時,我防守部隊僅3個連300多人,但士氣高昂,奮勇抵抗,激戰(zhàn)3天,終于打退敵人3次進攻,敵傷亡100余人后竄回灌河以西。這次保衛(wèi)戰(zhàn)大大提高了對敵斗爭的勝利信心。5月份,敵徐繼泰部配合四十四師再犯陳家港,我鹽警部隊與民兵相配合進行阻擊,屢次打退敵人的進攻,保衛(wèi)戰(zhàn)持續(xù)數天。因敵繼續(xù)增援部隊,在完成掩護物資和后方機關轉移后,我主動撤出陳家港,轉移到外圍,與鹽區(qū)民兵一同開展游擊斗爭。敵占陳家港后,馬洪亮、劉九功的海防、鹽警隊,不斷向灌東鹽場侵擾蠶食。1947年6月上旬,該部出動200多人,配備重型武器侵入我灌東鹽區(qū),向我頭罾進發(fā)。當日中午時,我偵察到敵人大部分駐扎在淮河西岸,少部分正在運鹽船上燒飯休息,河東岸的頭罾陸地上無一敵人;此時,我新灘區(qū)迅即組織兩個鄉(xiāng)集中待命的基干民兵,配合鹽警部隊一個排的兵力,分成3個小隊,沿著宋公堤兩側跑步至頭罾,以淮河東岸河堆和居民房屋為掩護,向敵人進行一次突襲。待敵人用猛烈的炮火向我陣地還擊時,我已沿著淮河堆向南安然撤離,返回原地。經我突襲之后(敵傷2人,落水死亡1人),敵人即放火燒毀河西岸泰山公司坨地全部用房,竄回陳家港據點。
1948年4月,我蘇北主力部隊、鹽警部隊及濱海地方部隊相互配合,分三路向陳家港進攻,敵人聞風喪膽,不戰(zhàn)而逃,我軍遂收復了陳家港。我鹽警部隊在追捕逃敵時,捉到了一貫欺壓人民、血債累累的敵鎮(zhèn)長沈德生和策動我民兵投敵的首惡分子唐二麻子等,當即召開群眾公審大會,予以鎮(zhèn)壓。
1948年7月,敵鹽警部隊乘我鹽區(qū)主力部隊外出執(zhí)行任務,又糾集3個營兵力,分水陸兩路向陳家港進行突然襲擊,我防守部隊3個排,在小蟒牛一帶阻擊敵人,3次打退敵人的強攻。第二天,敵再增兵,我撤出陳港,但未及一月,以淮海獨立旅一、二團為主配合鹽警團攻打陳家港,經過一夜激烈戰(zhàn)斗,敵人全部被殲,斃傷敵200多人,余均被俘獲。不久,我又收復灌河以西的堆溝。隨后向埒子河、云臺山方面鹽場駐敵追擊,殘敵絕大部分被俘。到1948年11月初,淮北鹽場全境解放,結束了為時三年多的反復 “拉鋸斗爭”的局面。
值得一提的,就是在三年對敵斗爭的艱難歲月里,在當時紙張、油墨、印刷設備極其困難的條件下,中共兩淮鹽特委從1948年先后創(chuàng)辦了《鹽場大眾》報和《鹽場雜志》。由于戰(zhàn)爭環(huán)境,均不定期出版。報刊的主要任務:一是進行群眾觀點、群眾路線的教育,不斷提高廣大干部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的思想,相信群眾,依靠群眾,自覺深入到群眾中去,和群眾打成一片,堅持和鹽民一道開展對敵斗爭和與生產活動,從而密切了軍政民之間的血肉聯系;二是經常進行對敵斗爭形勢的宣傳教育,提高干群堅守鹽場的信心。報刊運用多種形式及時報道了對敵斗爭的勝利消息,揭露敵人殘害鹽區(qū)人民的罪行,還不斷報道和表彰我軍英勇作戰(zhàn)的典型事跡,激勵軍民堅持斗爭;三是交流生產、運銷經驗,增加生產,支援前線。報刊除報道鹽特委、鹽務局關于生產部署、要求及生產、運銷的動態(tài),還介紹在鹽民中間開展憶苦思甜活動、開展生產競賽的情況,軍民結合、互助合作的經驗,抓住典型,廣為宣傳,在堅持對敵斗爭中促進鹽業(yè)生產的發(fā)展?!尔}場大眾》與《鹽場雜志》緊緊圍繞著鹽場的對敵斗爭與生產斗爭,起到有力的宣傳鼓動作用。
五、在戰(zhàn)爭中堅持生產和運銷
堅守鹽場、堅持生產、加速運銷、加快回籠,是上級交給鹽場的主要任務。堅持軍事斗爭是第一位任務,但必須把落腳點放在發(fā)展生產、運銷這個基點上面去,抓緊戰(zhàn)爭間隙時間多產鹽、多銷鹽,保證銷區(qū)的民食,支援戰(zhàn)爭需要?;幢丙}區(qū)的灌河以西鹽場全部為敵控制,敵人三次占領陳家港,灌東鹽場處于游擊狀態(tài)。鹽區(qū)軍民響應多產快銷的號召,部隊和民兵在前方警戒,鹽民一手拿槍一手拿鍬,手不離鍬,人不離灘,爭分奪秒,向時間要鹽。鹽區(qū)干部出“區(qū)不離區(qū),鄉(xiāng)不離鄉(xiāng)”的口號,同鹽民一道不離鹽灘,做好戰(zhàn)斗準備、生產和后勤工作,鹽場特委和鹽務局機關派干部送糧,送工具、藥品到鹽圩,鹽民深受感動。他們說:“舊政府只要鹽,不管我們死活,人民政府這樣關心體貼我們,再不好好生產,對不起政府?!丙}民在大生產中開展生產立功運動,比出勤、比灘地管理、比鹽坨整潔(減少鹽斤拋撤),鹽民男女老幼齊動手,灘前灘后配合好,促使原鹽在拉鋸斗爭的局面下仍能年年增產。新灘鹽場從1946年以來,連年高產。在抓好生產的同時,還要抓緊組織好運銷工作,在“拉鋸斗爭”的環(huán)境下,產出的鹽如不能及時運銷出去,同樣要遭到損失。為了大力抓好運銷工作,在上級指示下,成立運銷專管機構,把銷售網點擴展到敵占區(qū)邊緣。隨著軍事斗爭的發(fā)展,每解放一個地區(qū)、一個城市,我銷鹽點即行進入。在銷售上實行靈活方法,有的向生產單位實行就場征稅后由其自產自銷,吸引商販自由販運,價格上采取薄利多銷,或用現金支付或以實物交換,從而擴大了銷售的渠道,增加了銷售的數量。
加強運輸工具的管理,保證產出的原鹽及時運到銷區(qū)。當時,我方控制的各種船只500多條,船民3000多人,碼頭工人1000多人,還動員當地牛、馬車、人力手推車等所有工具,日夜運輸,還從敵占區(qū)招募船只,從海上、長江、運河運到敵區(qū),從而使產出的原鹽及時運出投入市場。
加強稅收工作,也是重要一環(huán)。舊政府設置龐大的緝私隊,實質上他們內部相互勾結,公開走私逃稅,據當時官方統(tǒng)計資料,僅淮北鹽場一年走私的鹽就不下170萬擔,損失稅款至少800萬元。人民政府管理鹽政,由于根據地人民覺悟提高,群眾組織嚴密,鹽民擁護政府,走私漏稅現象基本上絕跡。稅款均能按實產鹽斤及時征收入庫。我稅收機關,就場設點,有些收稅點距離據點僅二、三里路,依靠群眾的掩護和稅收人員高度革命責任感,都能完成收稅任務,當天收入大批稅款,當天解往中心區(qū)銀行,幾年如一日,從未發(fā)生稅款遭搶劫失竊或拐款逃跑事件。
通過以上這些努力,基本上做到多產快運多銷,加速資金回籠的目的,總計從1946年底至1949年上半年,共產鹽500萬擔,銷出鹽600萬擔(多出的鹽斤,是攻克敵占區(qū)后搶運出來的坨地存鹽),為華中地區(qū)人民政府提供了相當于現在人民幣6000多萬元的財政收入,以銷出的鹽款從敵占區(qū)換回槍彈、布匹、藥品等戰(zhàn)略物資。它的價值不僅表現在經濟方面,還為解放區(qū)發(fā)行的貨幣提供了物質保證,從而使市場穩(wěn)定,流通無阻,對鞏固根據地和財政上支援解放戰(zhàn)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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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載《連云港市文史資料》第四輯,略有刪節(jié)、改動)